近日,聚石化學公告稱擬參與海德化工破產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若公司成為重整投資人,將自主開展液化石油氣加工業務,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短期內改變業務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科創屬性等問題。
來源:攝圖網
公司擬參與重整遭問詢
【資料圖】
2022年8月19日,廣東聚石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聚石化學;證券代碼:688669.SH)公告稱擬參與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德化工)破產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
據悉,此次重整海德化工將采用轉讓股權的方式進行,重整投資人需提供海德化工償債資金,并0對價獲得海德化工股權。重整投資人提供的總償債金額不低于2億元,而重整投資人受讓的資產包括房屋建(構)筑物、土地使用權及機器設備。
據公告,受讓的機器設備來自海德化工碳四綜合利用二期工程及配套項目、三期生產裝置配套罐區項目,主要包括:10萬噸/年MTBE裝置、6萬噸/年裂解碳四加氫裝置、3000NM2/小時甲醇制氫裝置、40萬噸/年石腦油加氫精制裝置和16萬噸/年異辛烷裝置等。
而要參與重整,聚石化學需要繳納500萬元競價保證金,若成功入選,聚石化學還需提交4500萬元重整投資保證金。
值得關注的是,2022年第一季度,聚石化工實現歸母凈利潤、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695.03萬元、1166.51萬元,同比分別下降35.53%、54.20%,公司認為經營利潤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燈飾類塑料粒子毛利率大幅下降。
公司表示2022年一季度銷售的燈飾類塑料粒子部分是去年三季度所簽合同,合同價格確定后,八溴醚等原材料價格急速飆升,導致材料成本增加,從而影響利潤。
此外,2022年一季度,公司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下降7603.51萬元。
針對上述情形,交易所要求公司結合海德化工資產狀況、評估價值等,說明重整投資人提供的總償債金額不低于2億元的合理性;補充說明破產重整程序中,公司所承擔的風險及義務,若重整協議無法協商一致,保證金是否存無法收回的風險;補充說明相關資金來源,本次及后續投資是否可能對公司的資金周轉、項目研發、日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結合公司的貨幣資金情況、債務情況及經營現金凈流量為負的現狀,說明日常經營所需資金是否存在缺口及解決措施,公司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據公告,海德化工主營產品為異辛烷、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化工產品,經營范圍包括:有機化學原料的研發,液化石油氣(工業用)、石腦油、溶劑油、甲醇、乙醇、丙烷的批發等。
聚石化學2021年登陸科創板,主營磷化工產業(阻燃劑、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等)、改性塑料及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要產品為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以及租賃業務。產品主要應用于節日燈飾、電子電器、電線電纜、汽車、光學顯示、醫療衛生等領域。
此外,聚石化學認為海德化工及其業務能夠降低公司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完善公司產業鏈布局、協同公司在建項目、深化產業結構。基于長遠的戰略發展考慮,公司擬參與海德化工破產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
但是,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協同效應,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披露海德化工所處行業發展狀況,并說明海德化工是否屬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等。
合作業務此前已被問詢,業務模式或變更?
據公告,2022年6月,聚石化學曾發布開展新業務的公告,并表示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寶化工)為實施主體,開展液化石油氣加工業務,包括原材料的采購、委托加工及成品銷售。
安寶化工購入原料及能源輔料后,委托海德化工進行加工,將高含烯烴工業液化石油氣通過烷基化、加氫、精餾等裝置加工制備出工業異辛烷及其他副產品,再將提取上述物質后的液化石油氣、異辛烷等銷售給下游石油化工、燃油銷售公司。
雙方約定,安寶化工負責原輔材料采購及銷售,承擔生產過程中基本費用并每月支付固定加工費,海德化工則負責來料加工生產并收取固定的加工費。2022年2月起,海德化工為安寶化工提供加工生產。
而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5月24日,海德化工因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申請破產重組。也就是說,上述合作開始時,海德化工正處于破產重組時期。
當時交易所就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選定破產重組期間的公司作為委托加工合作方的原因及必要性;海德化工為破產重組公司,對公司新業務的穩定性、持續性是否有重大不利影響。
而公司當時表示,選定海德化工開展合作,主要原因包括: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成本相較于公司自建烷基化裝置具備一定成本優勢;為公司在建募投項目“年產20萬噸聚苯乙烯項目”進行人才儲備等。
此外,公司還表示,由于破產重組的存在,與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合作不具備長期持續性,后續委托加工合作的終止亦會對公司開展液化石油氣業務存在一定的不利影響,故液化石油氣業務的穩定性及持續性存在不確定性。
若公司需要終止與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關系,將對公司該業務發展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且如果公司無法找到新的委托加工方開展業務,該業務將會停滯或放棄。
在業務協同性方面,公司則表示開展液化石油氣業務屬于以可降解材料為中心布局的產業戰略性布局,截止公告日該業務與公司現有業務在供應端、銷售端、生產端等方面暫時沒有直接的協同性,但在管理方面及技術積累方面可產生協同性。
然而,在此次公司擬參與重整公告中,公司又稱2022年初,安寶化工委托海德化工開展液化石油氣加工業務,若公司順利成為重整投資人,將自主開展相關業務。
而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短期內改變上述業務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科創屬性是否發生改變被重點關注
那么,公司與海德化工開展液化石油氣加工業務是否會改變公司科創屬性?這個問題也被交易所重點關注。
在公司公告開展新業務后,2022年6月,交易所就要求公司說明開展新業務對公司科創屬性的影響。
公司則表示,沒有因為開展液化石油氣業務而減少對研發的投入,同時,2022年一季度,公司液化石油氣業務產生的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分別為8159.06萬元、88.66萬元,占同期公司營業收入及歸母凈利潤比例分別為8.65%、3.48%,對公司的財務表現不構成重大影響。
2022年一季度公司原主營業務占比仍超過90%,而公司原有主營業務符合科創屬性評價標準。液化石油氣業務收入占比低,公司仍符合科創屬性評價標準。
此次,公司表示若公司成為重整投資人,將自主開展液化石油氣業務后,交易所再次要求公司結合海德化工資產狀況、技術水平、研發投入、人員構成等,說明海德化工是否具有科創屬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科創屬性。


